怀揣大爱心,甘做小事情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的话题是《怀大爱心,做小事情》。
首先,请允许我向大家介绍这样一位伟大的女性:
她创建的组织有四亿多的资产,世界上最有钱的公司都乐意捐款给她;她的手下有七千多名正式成员,还有数不清的追随者和义务工作者分布在一百多个国家;她认识众多的总统、国王、传媒巨头和企业巨子,并受到他们的仰慕和爱戴……可是,她住的地方,唯一的电器是一部电话;她穿的衣服,一共只有三套供自己洗换;她只穿凉鞋没有袜子……她把一切都献给了穷人、病人、孤儿、孤独者、无家可归者和垂死临终者;她从12岁起,直到87岁去世,从来不为自己、而只为受苦受难的人活着……
在这个世界上,古往今来有不少富豪,对穷苦人慷慨解囊;有不少慈善家,开办了孤儿院养老院……然而,她不是富豪,因为她没有留给自己一分钱;她也不是一般的慈善家,因为她的目的,不是仅仅为穷人和鳏寡孤独者提供衣食住处,不是仅仅为病人和遭灾遭难者提供医疗服务,而是要在这一切之中,这一切之外,给这些人带去爱心,让他们感到自己有尊严、感到自己被人爱!为此,她愿意向这些人下跪;她立志要服侍穷人,所以先变成了穷人;她放弃了安适的修女和教师生活,穿上穷人的衣服,一头扎进贫民窟、难民营和各种各样的传染病人之中,五十年如一日;她的一生,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怀大爱心,做小事情"。
她,就是被称为"贫民窟圣人"的特蕾莎嬷嬷。1979年,诺贝尔委员会从包括促成埃以和谈的美国总统卡特在内的56位候选人中,选出了她,把诺贝尔和平奖这项殊荣授予了这位除了爱一无所有的修女。
还有一位大家都已很熟悉的怀揣大爱心的伟大的女性海伦凯勒,她虽然盲聋哑,可依然尽自己的全力投入慈善爱心事业,致力于救助伤残儿童、保护妇女权益和争取种族平等的社会活动中。她曾入选成为美国《时代周刊》评选的“人类十大偶像”,1964年获美国总统自由勋章。
在前天高一年级举办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读书演讲活动中,我班陈婉菁同学这样说到:“在救济院,在盲人学校,安妮沙利文接受了很多人的帮助,她心怀感恩,所以当她得知一个盲聋哑女孩需要家庭教师时,她欣然前往,用一生的爱心帮助了海伦凯伦。海伦也将这份爱传承下去,用爱心拥抱社会,由此,我想到了我们的学校和我们的学生社团。杨叔叔创立了“国华纪念中学”,国华的孩子创立了“爱心接力协会”,其实我们都在传承爱,尽己所能去感激、回报社会。”
陈婉菁同学说得多好啊!同学们,当你们每次带着精心准备好的各种精彩节目去为敬老院的老人们送去欢歌笑语的时候;当你们每周都去儿童福利院看望那些因身体残疾被父母抛弃的孤儿、与他们嬉戏欢笑的时候;当你们昨天在北滘镇街头为迎广州亚运“健康与慈善”宣传活动挥汗如雨的时候;当你们为班上过生日的同学送上祝福、给生病的同学送上问候、给遭遇困难的同学送去帮助的时候;当你们给因贫困而辍学的孩子送上捐款、为西南旱灾区同胞捐赠一瓶水的时候,你不觉得自己在爱心传递的过程中也享受到了无尽的幸福与快乐吗?
有一份光发一份热,让我们怀揣大爱心,甘做小事情,只要人人都献出一份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我的分享完毕,谢谢大家!
高二一班 黄柘淞
说声道德好沉重
我始终牢记王小波说过的一句话:“对于一位知识分子,成为思维的精英,比成为道德的精英更为重要”。可综观社会上和我们身边的人和事,却不得不凭生出一种隐忧:我们往往忽视理性思维之锤炼,而时常有意无意地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审问一切。
这就是所谓的“道德审判”,用自己的一套标准去判断别人的行为,甚至动不动就对之进行言辞激烈的口诛笔伐和体无完肤的猛烈批判,使其在“高尚道德”的锋芒下“原形毕露”,受到人们的普遍唾弃。
在道德的名义下我们的古人做过不少骇人听闻的事:唐代张巡为了守城杀掉妻妾鼓舞士兵;南宋遗臣身负八岁的小皇帝跳海自杀;明末崇祯帝手刃了自己的儿女;鲁迅的小说《祝福》中,鲁家老爷也以道德去审判祥林嫂,使其惶惶不可终日……更典型的例子是明朝的李贽,这位离经叛道的异端思想家,对鼓吹程朱理学的卫道士们无情鞭挞。他提出的“男女平等”、“个性发展”等主张在当时产生的巨大的震动。后来,李贽被捕入狱,理由是“敢倡乱道,惑世诬民”,意为胆敢宣传这般腐朽思想,媚惑人民心智,危害我堂堂大明王朝的精神文明建设。在一个以“存天理、灭人欲”为道德要求的时代里,李贽成了品质败坏、道德沦丧的龌龊小人。事实上,我们根本没有理由认定李贽的道德问题,更别说给他冠以一个小人骂名,可他有确确实实是在打倒假丑恶的过程中,是在高高飘扬的道德旗帜前被打倒的。“以史为鉴,可以明得失”,各种形式的道德审判无非就是利用华美的道德外衣,借助批评批判的形式,去对别人实施难以还击的打压的一种手段而已。
可惜的是,李贽不是这种打压的最初受害者,也是不最后的受害者。即使在理性思维已经被广泛认同的现代社会中,我们依然可以轻易发现有意无意的道德审判的痕迹。前段时间受到持续关注的重庆律师李庄案,就给我们观察理性与道德的互动提供了一个生动的案例。李庄被自己的当事人告发“作伪证”,于是在几天之内,他无奈地完成了一名辩护律师到被告席上的犯罪嫌疑人的转身。一审宣判前,舆论大多关注的不是案件本身的台前幕后,而是热衷抖落所谓的内幕,直指其为钱而辩,为了钱无所不用其极的为人。更有公诉人当庭爆料,指责其生活作风如何如何败坏,如何如何有问题。由此,一个道义上失德、人格上污秽、在待人接物里善钻钱孔的“黑律师”形象就这样深入人心了。是的,我们一定要讲道德、讲仁义、讲廉耻,但这些东西和一名辩护律师为当事人辩护,有什么关系吗?这言之凿凿的生活作风问题和他“作伪证”的控告,又有什么直接的关系吗?“作伪证”的性质比“生活作风问题”严重多了,公诉人为何避重就轻指责其道德沦丧呢?
说到道德鞭挞,我也有过感受。初中时有次和同桌上课讲话,被老师发现,说从这件小事中可以看到很多问题,责令我好好检讨。在那篇冗长的检讨中,我从现象到本质,从外因到内因,深刻分析了自己的错误,我写道:“这是对自己前途的极端不负责任,对老师劳动成果的极端不尊重,对班集体利益的极端无视,对父母一片苦心的枉费……”,然后表示自己一定要改过自新,重新做人。我从“上课讲话”这件事推导证明出我有这么多的人格问题,所以有了这份经历后,我就告诉自己要少去攻击别人的道德。可从我身边来看,就从同学们表达观点写的议论文来看,却着实令人忧从中来。比如对于为汶川大地震后颇有争议的 “范跑跑”和上网发帖大骂赈灾影响她正常生活的辽宁女子。我们的文字当中几乎看不到一个公共事件应有的“争议”,而是凭着自己知道的只言片语去进行一边倒的道德审判。似乎一个人只有在某件事上有不同于自己的言行,那么其人必人道德败坏灵魂丑陋,必须口诛笔伐,打倒在地,再踏上一脚,才能消灭罪恶。而很少有人清楚事件本身的来龙去脉,很少有人表达出人性是复杂的,不能一概而论,一个流氓也可能在某个时刻舍己救人;一个高素质之人也可能做出有违伦常之事。既然我们自己都没法保证自己在地震中不会像范跑跑一样逃之夭夭,我们又凭什么不假思索大义凛然地攻击他呢?
最近网络上又出现了沸沸扬扬的“烟草局长日记”、“兽兽门”等,这让人想起当年艳照门出现后,在公众口水泛滥之时,香港妇女进步协会发出的这样一份呼吁:“1.各网民及传媒停止张贴、链接或转载有关照片2.停止对涉事艺人作道德审判,尊重每个人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我想,这样的做法才体现了尊重、理解和负责人的态度。我们固然可以批评,但这些批评绝不该仅仅穿着一套华美的袍,里面爬满了虱子。当我们兴高采烈地挥舞着道德的狼牙棒时,我们失去的错过的,更多。有时,我们自以为是地审判着别人的道德时,自己也坐在了真正的道德被告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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