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纪念中学关于北京大学“校长实名推荐制”
实 施 方 案
2013年我校继续获得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的资格,根据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成立 “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工作领导和考核小组。
组 长:季德华
组 员:王兴斌、吕春禄、尹春霞、 杨家权、 朱世荣、邵士兵、贾桂宏、李生佑
二.推荐原则
1.自愿申报与学校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2.成绩优异、全面发展、特长突出、择优推荐的原则;
3.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
三.申报条件
1、成绩优秀,综合素质全面,志向远大,有发展潜力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综合实践活动的应届高三学生。
2、在高二学年期末和高三两次考试中,理科排名均在前10名,文科排名均在前3名的学生。
有下列情形者,不得被推荐:
1、不孝敬父母者。
2、不关心他人,从未参与学校或社会公益活动者。
3、有不良诚信记录者。
4、因违犯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四、推荐的具体流程
1、公示信息:
在学校校园网或公告栏显著位置对校长“实名推荐”的实施方案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2、学生申请,年级审核、推荐:
学生根据申报条件到班主任处自愿报名,班主任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向年级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年级组审核后上报校长室。
3、提交、审核材料:
学生本人向年级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①1000字左右的个人自荐信;②高中阶段的获奖证书复印件;③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社团活动、学生干部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能证明自身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④由学校教务处提供的考试成绩单。
4、学校面试:
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由学校考核小组进行的面试。面试包括个人介绍、问答和小组讨论三项内容,主要考察的是学生的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等。
5、公示被推荐学生信息:
学校在校园网及公告栏显著位置对校长“实名推荐”的学生信息以及推荐理由,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告知全校师生和社会,接受各方监督。
6、校长正式推荐(2012年11月25日前):
在推荐学生公示完毕并确定无异议后,将推荐学生选拔工作相关信息(中学推荐程序、推荐理由及公职反馈信息等)报送北京大学。
组织被推荐学生进行个人信息网上填报,并附相关报名材料,经校长实名签字盖章同意后,提交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国华纪念中学季德华校长享有有相关条款的解释权。
国华纪念中学
201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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