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 施 方 案
一、指导思想:向北京大学实名推荐优秀学生是我校培养创新人才及树立学生榜样的重要工作之一。本着对高校负责、对学校及校长的信誉负责、对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学生负责的原则,坚持做到推荐过程和推荐结果的公平、公开、公正和透明,确保我校推荐的学生符合北京大学的选拔条件,并以此推动学校整体改革和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二、推荐标准:
1、综合素质全面
2、学科成绩突出
3、志向远大
4、具备发展潜能
5、社会责任感强
6、同等条件下,在科技创新、学科竞赛、学校各项活动中有突出成绩者优先。
三、推荐的具体流程
1、公示信息:
在学校校园网或公告栏显著位置对校长“实名推荐”的实施方案、推荐名额、校内报名办法、遴选程序等内容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告知全校师生。
2、学生申请,老师推荐:
要求文理分科后包括期中、期末历次大考中,理科曾二次进入年级前10名、文科曾二次进年级前3名,且在第五学期阶段性考试中理科排名前15名、文科排名前5名的学生可到班主任处自愿报名,班主任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向年级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年级组审核后上报校长。
3、提交、审核材料:
学生本人向年级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①1000字以上的个人自荐信,②高中阶段内的获奖证书复印件,③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社团活动、学生干部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能证明自身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④高中学习成绩单由学校教务处提供。
4、学校面试:
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由校长、班主任和教师代表9人组成的小组进行的面试。面试包括个人介绍、抽题问答和小组讨论三项内容,主要考察的是学生的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等。
5、公示被推荐学生信息:
学校在校园网或公告栏显著位置对校长“实名推荐”的学生信息以及推荐理由,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告知全校师生和社会,接受各方监督。
6、校长正式推荐:
获推荐的学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在北大招生网填写并打印《北京大学2012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报名表》,并附相关报名材料,经校长实名签字盖章同意后,提交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国华纪念中学季德华校长享有有相关条款的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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