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纪念中学文明班级评选办法
(暂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全面、客观、公正原则,量化考评,指引班级建设方向,促进校风建设。
文明班级每学期评选一次。
二、量化考核
1. 每月常规检查,1、2、3、4名分别积5、3、2、0分。
2. 每次月考与期中、期末考试,班级总分1、2、3、4名分别积5、3、2、0分;班级总分比上一次前进一个名次加1分,后退一个名次扣1分。
3. 每次月考与期中、期末考试,班级进入年级前10名同学,每人加2分;进入年级11—20名的同学每人加1分。
4. 在学校重大体育比赛中,团体1、2、3、4名分别积5、3、2、0分。
5. 在学校重大活动中,团体1、2、3、4名分别积5、3、2、0分。没有团体项目的,班级每有1人获1、2、3等奖,分别积3、2、1分。
6.每学期结束,由德育处确定参与评分的重大体育比赛和重大体育活动。
6. 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总分:总分=(1得分×30%)+(2得分×30%)+(3得分×20%)+(4得分×10%)+(5得分×10%)。
8.班级管理思想先进、特色鲜明,班风特别好,经过德育处提出,校长批准,可以特别加分,加分不超过20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文明班级评选资格
1.有重大偶发事件,影响很坏的。
2.班级有学生违反学校纪律受到处分的。
四、评选程序
1.年级组根据量化办法计算出每个班级的量化得分。
2.得分前两名有资格参与文明班级的评选。
3.对获得参选资格的班级,由年级组织组内老师和学生会干部推选一个班级为文明班级上报德育处。
4.学校行政会研究确定文明班级。
顺德区国华纪念中学
200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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